关于赵维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师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经2016年7月13日师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赵维新同志任师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赵维新同志的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