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斐、刘少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五一农场委员会:

经2016年6月30日师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杨斐同志任五一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免去刘少君同志五一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杨斐同志的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