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建伟等3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头屯河农场委员会:

经2016年7月15日师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马建伟同志任头屯河农场副场长;

高磊同志任头屯河农场副场长;

章守春同志任头屯河农场总经济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马建伟、高磊、章守春三位同志的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