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朝晖、徐进山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2016年10月12日师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朝晖同志任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徐进山同志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王朝晖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