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长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经2016年10月12日师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冯长安同志任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江伟同志任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师工业局局长;

免去王军同志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朝晖同志师工业局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李江伟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