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让等4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15年7月3日师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让同志任兵团乳业集团公司董事,推荐为董事长人选;

冯长安同志任兵团乳业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军同志任兵团乳业集团公司党委委员;

免去汪义如同志兵团乳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建议免去其董事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王军同志的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