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玉国同志任职的通知

师党委政法委员会:

经2017年3月22日师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玉国同志任师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援疆干部),任职时间从2017年2月算起。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