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经2017年12月8日师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彭清同志任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援疆),免去其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马巧玲同志任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建议为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王卫民同志任任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邵金钟同志任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建议为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建议李彩云同志为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人选;

免去王朝阳同志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职务;

免去薛东同志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韩方敏同志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职务;

免去缪克平同志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陈满玲同志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高积善同志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刘咏峰同志师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总支书记、副主任职务,批准退休。

(以上职务任免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和章程办理)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