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廷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经2017年12月8日师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吕廷海同志任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免去其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高艳辉同志任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建议为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免去其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建议唐建军同志为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候选人,免去其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装部长职务;

李岩军同志任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建议薛东同志为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人选;

免去李建业同志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刘荣同志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职务;

免去夏常青同志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其新疆恒城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务。

(以上职务任免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和章程办理)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