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窦军保同志免职的通知

  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经2018年3月13日师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窦军保同志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建议免去其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