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营波、杨义芹同志免职的通知

中共头屯河农场委员会:

经2018年4月13日师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张营波同志头屯河农场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杨义芹同志头屯河农场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