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师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20181030日师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刘勇同志任师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免去杨霞同志师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职务;

免去陈晓玲同志师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职务,批准退休,到龄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刘勇同志的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