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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 2026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527075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1777号市民中心一层(830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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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者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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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祥飚宇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农业、工业使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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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西山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杜鹃街24号 |
新疆博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在厂区现有1#生产厂房增加一台滚塑机(扩建后合计5台滚塑机),将原库房改造为3#生产厂房,用于扩建5台滚塑机及原料、产品堆场。项目扩建后,年产3000吨工业使用塑料制品,年产2000吨塑料桶、塑料托盘,将现有滚塑生产线电加热改造为液化气加热。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滚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经滚塑机上方设置烟道收集后,采取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置,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吹塑工序有机废气经吹塑机上方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置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滚塑机、自动配料机、吹塑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及废润滑油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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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十二师五一农场集中供热锅炉房建设项目 |
第十二师五一农场 |
乌鲁木齐市首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拆除现有5台燃气热水锅炉,将原有锅炉房改造为热泵间、换热站首站、水化间等,并在热泵间内配置一组10MW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在原有锅炉房北侧新建锅炉房一座,新建1台70兆瓦高温燃气热水锅炉。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溴化锂热泵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NOX、SO2、一氧化碳、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烟气冷凝液、在线监测废水循环使用,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五一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锅炉、引风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直接清运至一般固废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在项目区内贮存。 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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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飞腾新正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印次包装印刷及其他印刷建设项目 |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区银苑街104号绿色数字包装产业园6#厂房一层B区 |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成后,年产4500万张包装印刷、500万张商务印刷。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倒墨、上机印刷和紫外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热脱附+催化氧化分解”处理,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头屯河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丝印机、胶印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纸张,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废油墨桶、废清洗剂桶、废滤芯等沾染性废物、废显影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按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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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二二一团年产960吨麦工坊精酿果味啤酒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第十二师)高昌区二二一团一连 |
陕西博浩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成后年产960吨麦工坊精酿果味啤酒。设置1台1吨/小时的天然气蒸汽锅炉。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根14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烟囱(DA002)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本项目无组织废气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25)表1中间接排放要求。一同排入污水管网后进入二二一团城镇基础设施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过滤机、制冷机、粉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包装、废麦糟、废热凝固物、废酵母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拉运至有资质垃圾填埋场处理,废过滤介质由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废试剂瓶、废矿物油、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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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碎屑分选加工项目 |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东坪路802号 |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租赁乌鲁木齐翔淇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厂房,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粉末900吨。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磨擦、磨粉及包装工序产生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挤干机、磨粉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原料杂质、浮选沉淀池PP杂质外售有资质企业,除尘器粉尘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污泥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收集,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废润滑油、废油桶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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