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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十二师辖区沙依巴克区西山路金鑫食品包装厂。现将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不合格产品名称:葵花籽油,规格型号:1.8L/瓶,质量等级为一级,生产日期:2020年07月24日,不合格项目:豆蔻酸,棕榈酸,棕榈一烯酸,硬脂酸,标称生产单位:沙依巴克区西山路金鑫食品包装厂 。
二、处置情况。2020年月12月29日,第十二师市场监管局对沙依巴克区西山路金鑫食品包装厂送达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企业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要求,遂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进行调查。经查,该企业生产方式为分装,豆蔻酸,棕榈酸,棕榈一烯酸,硬脂酸项目不合格可能是原料问题所致,且国家风险监测抽检不合格项目不是国标中要求的相关检测项目,故判定该企业不存在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辖区企业强化监管,加强监督抽检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