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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提交的《第十二师医学隔离观察点基础设施及桃园路提升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第十二师医学隔离观察点基础设施及桃园路提升改造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104团,纬二路东西走向,规划路和桃园路南北走向。项目为新建工程,新建纬二路、桃园路及规划路三条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道路总长约5967.58米。工程占地面积13.7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3.25公顷,临时占地0.53公顷。项目建设土石方开挖总量1.97万立方米,回填5.30万立方米,借方5.22万立方米,来源为外购垫层,弃方1.89万立方米,。
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完工,总工期为8个月。总投资6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7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申请师级资金及申请债卷资金。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78公顷,包括永久占地13.25公顷和临时占地0.53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方法。经预测,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原地貌、植被及土地面积共计13.78公顷,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438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25.23万元,主体已列投资714.2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为18.4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675.3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为20.57万元;新增投资为110.9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为0.0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0.0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为64.40万元,独立费用为29.94万元(建设管理费1.29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4.00万元,科研勘察设计费8.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8.65万元,验收报告编制费8.0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78万元。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1个一级分区,即:冲洪积平原;3个二级分区,即:纬二路(苜蓿沟北路-规划路)、桃园路(西山公路-纬二路)、规划路(规划一路-苜蓿沟北路);5个三级分区,即: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区、绿化区、管线及附属构筑物区、桥涵工程区、临时堆土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