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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行业管理基础信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十二师交通运输局对核发的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数据信息核查清理。经核查,乌鲁木齐九九鸿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38家未按要求投入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第六款,以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十二师交通运输局将依法注销180天内未购置车辆的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4日),如有疑问,请致电十二师交通运输局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991-3930108。
特此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