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第十二师221团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第十二师221团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一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改建、渠道改管道化及配套建筑物等。项目总占地面积58.0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51.05公顷,临时占地6.98公顷。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5.92万立方米,回填总量5.72万立方米,借方0.40万立方米,弃方0.60万立方米。
本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2024年6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项目总投资4807.6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716.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和一般债券资金。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8.03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314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2.2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1.18万元,新增投资为111.09万元。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为18.9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为5.39万元,独立费用为48.41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为9.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9.3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5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8.03万元。
(五)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山前洪积倾斜平原
区、冲洪积平原区、低山丘陵区共3个一级分区;渠道工程区、管线工程区、施工道路区、建筑物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5个二级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