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第一期)
序号 食品名称 生产/购进/加工日期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生产者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  朗笛花椒 2022/12/2 二氧化硫残留量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商场 乌鲁木齐市原滋原味商贸有限公司
      (一)风险控制措施。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乌鲁木齐市原滋原味商贸有限公司,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责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对食品进行召回。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花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理,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1.没收违法所得825元;2.罚款人民币20000元;合计罚没款20825元的行政处罚。
2 料酒(调味料酒) 2023/7/2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乌鲁木齐老伙计食品有限公司
      (一)风险控制措施。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乌鲁木齐老伙计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责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对食品进行召回。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料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依据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理,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合并罚没款50200元。
3 料酒(调味料酒) 2023/7/2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新疆师范大学温泉二号餐厅 乌鲁木齐老伙计食品有限公司
      (一)风险控制措施。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乌鲁木齐老伙计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责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对食品进行召回。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料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4 疆中骄子小榨菜籽油 2022/12/18 乙基麦芽酚 拜城县小闫粮油商行 乌鲁木齐世纪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一)风险控制措施。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乌鲁木齐世纪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责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对食品进行召回。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依据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理,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66000元整。

[网络编辑:李林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