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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经审核,新疆游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申请的部分岗位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
单位名称:新疆游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30MABKX7E385
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公司中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共2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对公司中的物业管理人员、绿化工、保安员、维修工、综合部人员、财务人员、招商运营人员共34人,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许可期限:2024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991-3830373。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