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涂镀板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新疆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涂镀板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疆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涂镀板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车间2座,宿舍楼1栋,办公楼1栋,库房2栋,泵房1座,变电站1座,公厕2座及配套水、电、暖、地坪、绿化等附属工程。总占地面积13.26公顷,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开挖量为24.31万立方米;填方量为25.56万立方米;借方1.25万立方米,无弃方。

项目于2024年5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25年5月完工,总工期13个月。本项目总投资100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0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26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75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0.05万元,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5.10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4.95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9.1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96万元,临时工程投资22.00万元,独立费用28.18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0.44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6.00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4.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1.74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6.00万元),基本预备费1.5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2608元。

(五)基本同意根据地形地貌将工程划分为山前冲洪积平原区共计1个一级分区;生产区、办公生活区、道路区、管线工程区、临时堆土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6个二级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4年8月27日

[网络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