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玉宸重科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钢结构构件、配件及200万平方米彩钢板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玉宸重科钢结构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新疆玉宸重科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钢结构构件、配件及200万平方米彩钢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疆玉宸重科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钢结构构件、配件及200万平方米彩钢板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栋厂房、1栋办公楼及附属配套基础设施。总占地面积5.67公顷,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开挖量为4.82万立方米;填方量为5.91万立方米;借方1.09万立方米,无弃方。

项目于2020年4月开始施工,于2024年10月完工,总工期55个月。本项目总投资14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67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710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5.9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79.19万元,新增投资为26.79万元。总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为3.18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为12.6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63.38万元,独立费用为21.12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0.00万元,监理费5.0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4.50万元,监测费用8.12万元,验收报告编制费3.50万元),基本预备费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6673元。

(五)基本同意根据地形地貌将工程划分为山前冲洪积平原区共计1个一级分区;生产区、管理区、道路硬化区、管线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5个二级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4年9月14

[网络编辑:李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