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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经审核,新疆兵旅大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部分岗位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
单位名称:新疆兵旅大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30MACX2PNH34
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公司中的董事长、总监4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对公司中的主管、专员14人,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991-3830373。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