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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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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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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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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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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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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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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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入选原煤200万吨洗选环保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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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十二师二二一团四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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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天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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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购买吐鲁番市金朋铸业有限责任公司废弃的场地、拆除现有破损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新建全封闭原煤车间(原煤筛分、破碎和储存),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全封闭生产车间(洗煤、浮选、精煤以及尾煤压滤等),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全封闭精煤仓(储存精煤、煤泥、中煤和煤矸石),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洗煤废水浓缩池(容积2000立方米)、循环池(容积800立方米)、事故池(容积500立方米)各1座;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办公室、地磅房、宿舍等)、绿化、环保、消防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洗选原煤2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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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七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和施工道路常态化清洁措施,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筛分破碎粉尘、装卸及储存粉尘,原煤输送转运粉尘,设置封闭车间进行作业,筛分和破碎入料口设置移动雾炮降尘及固定喷淋装置,原煤卸车、中煤和精煤装车均在全封闭的原煤车间,原煤输送采用封闭廊道。厂内道路均为硬化路面,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限值。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洗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浓缩+压滤”处理(处理量90立方米/小时)后全部进行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定期清运至二二一团山南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污水处理站处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煤泥、矸石及生活垃圾。煤泥及矸石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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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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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尔瓦孜食品有限公司乳制品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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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三坪农场东坪路18号地块新疆赛尔瓦孜食品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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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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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区现有生产车间1层建设1条乳制品生产线,年产巴氏杀菌乳100吨,发酵乳150吨;在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6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其他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设施等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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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降氮技术处理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SO2、NOx满足《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限值。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是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系统排污水及实验废水,全部经项目区内已建400m3/d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为:隔油池+转鼓格栅+生物氧化池+污泥沉淀池+澄清调节池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三坪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废包装袋,实验试剂废包装、废滤芯及废RO膜,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清运。实验试剂废包装、废滤芯及废RO膜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润滑油(HW900-214-08)及废油桶(HW900-249-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
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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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万枫锦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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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三坪农场三坪东街89号附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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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蓝白丽景环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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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锅炉位置新建2台2吨/小时燃气热水锅炉,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处理设施,2根15米高烟囱及软水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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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外循环降氮技术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限值。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处置方式及排放不发生变动。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定期更换。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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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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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尔瓦孜食品有限公司日产5吨乳粉加工厂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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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三坪农场东坪路18号地块新疆赛尔瓦孜食品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区东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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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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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厂区外东北侧建设,新增占地面积23466平方米,建筑面积32852平方米。新建3座生产车间,其中1#车间建筑面积为9000平方米,2#车间建筑面积为3577平方米;3#车间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本次扩建脱脂奶粉生产线位于3#生产车间,车间内设生产区、成品区、原料区、冷藏区,生产规模为日产脱脂乳粉5吨。1#、2#车间均为预留车间。配套建设1栋5层研发楼,建筑面积为7026.46平方米;1间锅炉房,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内设1台10吨/小时蒸汽锅炉用于生产车间供热及冬季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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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七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和施工道路常态化清洁措施,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锅炉废气及粉尘。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降氮技术处理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SO2、NOx执行《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限值。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粉尘经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表2限值。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是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系统排污水、浓缩工段浓水废水及冷凝废水、实验废水,全部经项目区内已建400m3/d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为:隔油池+转鼓格栅+生物氧化池+污泥沉淀池+澄清调节池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三坪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废包装,纯水设备废滤芯,RO膜,实验室试剂废包装,过滤滤渣及生活垃圾。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纯水设备废滤芯,RO膜,实验室试剂废包装,过滤滤渣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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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绿翔热电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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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米兰二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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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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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975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2座生产车间,其中1#车间建筑面积3315.3平方米、2#车间建筑面积3588.9平方米,2#车间内建设喷漆房1间;1座工具房,建筑面积169.6平方米;1座办公楼,建筑面积3377平方米;1座食堂、浴室、活动室,建筑面积1744平方米。安装一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用于冬季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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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七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和施工道路常态化清洁措施,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焊接烟尘、喷漆废气及锅炉燃烧废气,喷漆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干式过滤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限值。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降氮技术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SO2、NOx满足《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限值。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提高处理设备处理效率,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是锅炉废水、软化设备外排水和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内下水管网排入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去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及生活垃圾。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油漆桶、废过滤棉(HW
900-041-49),废活性炭(HW 900-039-49)及废催化剂(HW50 900-049-50)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
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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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吉可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钢制家具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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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蔷薇一街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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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咨源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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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新疆坤达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厂房,占地面积为5511.55平方米,生产厂房划分为原料暂存区、生产加工区、喷塑区、产品抽检区、成品堆放区、出货区等。建成后年产2万套金属办公制品,项目固化工序采用丙烷热风炉供热,冬季生活供热采用电锅炉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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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剪切、打磨废气,喷塑粉尘,固化有机废气,丙烷燃烧废气。剪切、打磨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限值。喷塑粉尘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经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丙烷燃烧废气同有机废气一并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兵环发〔2019〕139号)(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项目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提高处理设备处理效率,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限值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是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废边角料、剪切、打磨工序收集的除尘灰、喷塑工序布袋收集的塑粉、空丙烷钢瓶及生活垃圾。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除尘灰收集后委托单位回收;收集的塑粉回用至喷塑工序;空丙烷钢瓶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废活性炭(HW900-039-49),废催化剂(HW900-041-49)及废机油(HW900-214-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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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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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成品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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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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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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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改造现有已建仓库,仓库占地面积3357.57平方米。新建2条年产10万吨特种砂浆生产线,新建12座室内料仓,容积为3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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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输送废气、混合搅拌废气、辅料投料粉尘、包装废气及筒仓废气。物料输送、混合搅拌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12,DA014)排放,包装粉尘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13,DA015),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辅料投料粉尘经投料口的负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提高处理设备处理效率,无组织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废水。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除尘灰、废包装及废布袋。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废包装及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机油及废机油桶(HW
900-217-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
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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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万吨热镀锌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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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师合作区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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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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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条酸洗线、1条镀锌生产线,年产17.5万吨热镀锌管件;利用2#热镀锌生产车间空地新建1条净水剂生产线(即废酸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规模为100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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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酸洗工序、盐酸、废酸贮存池废气、锌锅加热炉烟气、热镀锌及内外吹废气、废酸处理反应釜废气。酸洗工序、盐酸、废酸贮存废气(氯化氢)经收集进入两套酸雾喷淋净化塔吸收处理后通过2根20米高排气筒(DA016,DA017)排放,热镀锌及内外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19)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锌锅加热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燃烧废气通过20米排气筒(DA018)排放,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501/T 001-2018)表1限值。废酸处理反应釜废气依托扩建项目已建成的酸雾喷淋净化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3酸洗机组氯化氢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提高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保证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量。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酸雾喷淋净化塔喷淋废水、水洗废水、余热锅炉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酸雾喷淋净化塔喷淋废水与水洗废水依托已建项目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余热锅炉排水与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均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头屯河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锌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废酸进入废酸处理装置制成产品净水剂外售,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酸(HW
900-300-34)、助镀残渣(HW 336-051-17)、锌灰(HW 336-103-23)、废酸过滤渣(HW 336-064-17)、废润滑油(HW 900-214-08)、废油桶(HW 900-249-08)、沾油废手套等劳保用品(HW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项目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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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冶瑞捷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
建筑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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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十二师三坪农场东坪大道与规划一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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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安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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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占地面积8665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厂房1栋(1#厂房),占地面积8621.76平方米,布设铝模生产线和钢模生产线各1条;生活办公用房1栋,占地面积1298.3平方米;对物资堆放区地面进行硬化,配套环保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铝模生产线翻新及改造铝合金模板15万平方米/年,钢模生产线生产钢制模板50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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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七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和施工道路常态化清洁措施,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固化冷却有机废气、喷漆颗粒物及有机废气,静电喷粉颗粒物及激光切板烟尘。抛丸粉尘集中收集后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冷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颗粒物及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迷宫纸盒+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相关标准。移动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静电喷粉经自带“旋风+滤筒”粉末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切板烟尘经“集气舱+滤筒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提高处理设备处理效率,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是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内下水管网排入西站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除尘灰、报废件、边角料、废水性漆桶,收集后外售于物资回收企业;废弃除尘滤芯、废弃迷宫纸盒和废弃滤棉统一收集后送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液压油(HW
900-218-08),废活性炭(HW 900-039-49)及废催化剂(HW50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
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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