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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以师生态环境局的名义,在全师范围内行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包括相关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具体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拟定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受师生态环境局委托,依法对排污单位或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对限期治理项目、总量控制计划、排污许可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承担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生态及其他环境领域监督执法工作。
5.负责辖区内“12369”信访投诉平台日常管理,负责环境污染举报、投诉、环境信访的现场和调查处理。承担上级批转的生态环境案件及信访件的调查处理。
6.参与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7.参与拟定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安排,并对治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组织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9.完成师生态环境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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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行政执法证件号 |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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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翟斌 |
32001215002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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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涛 |
32001215018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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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曹云 |
32001215005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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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欢 |
32001215007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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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马梦媛 |
32001215008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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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涛 |
32001215013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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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邢北京 |
32001215011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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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邵彬哲 |
32001215009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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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邢智彪 |
32001215012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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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曹绪伟 |
32001215010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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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毛程龙 |
32001215015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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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张骏山 |
32001215014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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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石大铮 |
32001215016 |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第十二师市民中心东408室
邮政编码:830000
电话号码:0991-3930220
电子邮箱:btsessthjzfzd@163.com
办公时间: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