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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4.3—2025.4.10(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527075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1777号市民中心一层(830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者措施 |
1 |
第十二师三坪互通公路涉及克乌成品油管道迁改项目 |
十二师头屯河农场三队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克乌成品油管道改线段(KP276+86~KP276+266)与原管道碰口后平行向南迁改约50米,迁改后管道与三坪互通公路的K15+130处垂直相交,并在相交段新建50米盖板涵从公路下方穿越。原管道180米,管道迁改后长度共计241.78米,材质为D273.1×7.1毫米L360N无缝钢管,改线后设计输油量不变。 |
(一)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建筑垃圾处理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噪声、废气、扬尘和固废污染防治,加强施工道路降尘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妥善处置工程垃圾及弃方。项目应合理规划临时占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输油管道改线及旧管道拆除,在满足现场机械化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小施工作业带宽度。集中运输过程中,严格控制成品油的性质,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的积水和污物,减轻管道内的腐蚀;定期测量管线的内外腐蚀情况,对管壁严重减薄段,及时更换,避免发生管道泄漏事故;管线全程进行实施监控和监测,时刻检测输油管线的压力变化情况,对管线泄漏事故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提高巡线频率,加强环境风险宣传。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三)落实生态修复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施工过程采取分层开挖、表土剥离、分层回填方案。做好沿线生态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四)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2 |
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电力应急物资储备基地(一期)燃气锅炉项目 |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米兰街2号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14605平方米。项目一期建设4#室内库房4595平方米(含95平方米高位水箱)、5#室内库房6900平方米、13#设备电气用房2700平方米,14#消防水池及泵房330平方米,门卫室80平方米,锅炉房、行吊、水电暖、给排水等设施。本次在已建锅炉房内建设2台3吨/小时天然气锅炉、2根23米高烟囱及配套设施。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和烟气再循环燃烧技术。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降氮技术处理后由23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限值。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为软水制备排水及锅炉排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四三级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及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定期更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3 |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十二师五一新区三坪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工程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新区三坪农场 |
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5035平方米。近期建设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天,远期处理规模2.0万立方米/天。项目建设预处理车间、AAO池、MBR膜池、臭氧催化氧化池、臭氧制备间、接触消毒池、事故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生物除臭间等;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粗格栅+事故调节池+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AO生化池+MBR膜处理+臭氧催化氧化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的处理工艺。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七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和施工道路常态化清洁措施,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恶臭。集中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为生活废水,经项目区内管网排入污水处理站,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排放标准,排入中水库(近期200万方,远期400万方),夏季用于区域内绿化,冬季暂存于中水库。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泥经脱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相关要求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实验废液(HW900-047-49)、废试剂瓶(HW900-041-49)及废矿物油(HW900-249-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项目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4 |
十二师西山农牧场国能产业园区低碳转型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西山农牧场 |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7591779.37平方米。光伏发电额定装机容量400兆瓦,电池组件采用固定支架+3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121个3.3兆瓦子阵和1个1兆瓦子阵;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总建筑面积约248.68平方米;建设电化学储能系统一套,储能容量为40兆瓦/80兆瓦时,拟以1回220千伏送出线路接入亚中75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侧(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配套建设警卫室、泵房等公辅工程。 |
(一)落实施工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项目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周边围挡、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由密闭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弃方用于场地平整。 (二)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规范处置施工中产生的弃方,落实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尽快完成生态恢复,植被恢复优先选择当地适生植物。控制项目区内水土流失,通过合理设置安装角度、间距、离地高度,合理安排现场维护和检修时间段等方式减少项目工程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废水,经项目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单位定期清运。光伏面板冲洗水自然渗透,蒸发消耗。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废光伏组件及废电器件,集中收集后厂家定期回收。废变压器油(HW900-220-08)及废润滑油(HW900-214-08)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5 |
新疆恺昱硼业科技有限公司3000吨/年碳化硼结晶块项目 |
第十二师二二二团北亭镇准东产业园区唐朝西路27号 |
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16001平方米,建成后年产碳化硼3000吨,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4台碳化硼冶炼炉,年产1500吨碳化硼;二期建设4台碳化硼冶炼炉,年产1500吨碳化硼。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内设一条碳化硼生产线、原料堆场、成品仓等)、综合办公楼、设备购置安装、公用辅助环保工程等,二期依托一期生产车间,新增一条碳化硼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环保设施。采暖采用1台200千瓦/时的电热水锅炉供给。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七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和施工道路常态化清洁措施,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晶体制备废气(包括上料、粉碎及混料),冶炼废气,碳化硼后处理工段废气(上料、粉粹、磨粉、气流分级、筛分及包装)。晶体制备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碳化硼后处理阶段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二期晶体制备工序废气同碳化硼后处理阶段废气与一期共用处理设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冶炼废气近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冶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兵团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兵环发〔2019〕139号)要求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项目设置封闭车间,输送设施采用全封闭输送机及螺旋泵管道,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提高处理设备处理效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为生活污水、软水设备废水、锅炉排水。经项目区内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粉尘,不合格产品,除铁杂质及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定期更换。除尘器粉尘及不合格产品回用生产线。除铁杂质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机油、废润滑油(HW900-214-08),废包装桶(HW900-249-08)及含油抹布、手套(HW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项目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6 |
新疆量力明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频焊接钢管项目 |
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钢基产业园宝新恒源钢材市场二期A1地块南侧 |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26946.67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13475平方米、综合楼2500.2平方米、值班室59.93平方米、锅炉房249.38平方米,配套储运、消防、公用等设施。项目主要生产焊管、方矩管产品,项目建成后共9条生产线,均为混合生产线,年产13万吨焊管、方矩管。锅炉房内设2台0.5吨/小时天然气热水锅炉用于供暖。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七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和施工道路常态化清洁措施,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对焊粉尘、高频焊接粉尘、补锌粉尘、喷漆废气、锅炉废气及金属粉尘。对焊粉尘,高频焊接粉尘及补锌粉尘集中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表2限值。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中表1限值,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金属粉尘自然沉降,项目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提高处理设备处理效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企业应加强污染防治设施使用效率,按照一厂一策有关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为生产冷却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废水集中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地面降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第十二师三坪新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水性漆桶,水性漆渣,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焊接烟雾净化器过滤筒废弃覆膜,循环池沉渣及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焊接烟雾净化器过滤筒废弃覆膜、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水性漆渣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润滑油(HW900-217-08),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棉(HW900-041-49),废活性炭(HW900-039-49)及废催化剂(HW900-049-50)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项目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7 |
新疆凌枫线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 |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街2-1号 |
新疆首策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购置已建综合生产车间一座,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BV型电线电缆、RVV型电线电缆、BVR型电线电缆、YJ(L)V型电线电缆生产线各一条,建成后年产电线电缆122万米。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表2限值。项目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提高处理设备处理效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企业应加强污染防治设施使用效率,按照一厂一策有关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为生产冷却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落实固废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拔丝油(HW900-007-09),沾染废拔丝油的废铜渣、铝渣(HW900-200-08),废油墨桶、废催化剂(HW900-041-49),废活性炭(HW900-039-49),废油墨(HW900-253-12)及废机油(HW900-217-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项目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8 |
纸质印刷车间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迎春街10号 |
新疆博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拟在现有闲置3#纸张印刷车间内新建1条年印刷纸张190吨的生产线;拟在2#吹膜车间内扩建1条年造粒100吨的生产线,不新增用地。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运营期主要为造粒破碎、挤出废气及有机废气。造粒废气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同挤出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排放限值。项目设置封闭车间,车间设排气扇,加强通风,提高处理设备处理效率,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为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印刷废纸料、印刷废CTP版、印刷设备擦拭废橡皮布、废胶辊、印刷不合格品及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废油墨桶、废擦机布、废催化剂(HW900-041-49),废油墨(HW264-013-12),废活性碳(HW900-039-49)及废机油(HW900-249-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项目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