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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经审核,新疆天恒基城市发展运营有限公司申请的部分岗位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
单位名称:新疆天恒基城市发展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T4JX63
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公司中的管理人员、驾驶员29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对公司中的收费员、司炉工、水化工、电工、服务中心、热源中心、维修工、监控班、门卫、炊事员、上煤工、脱硫脱硝工、巡检、加油员286人,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991-3830373。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