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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经审核,新疆恒汇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部分岗位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
单位名称:新疆恒汇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92846404F
具体实施范围是:
对公司中的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招商运营部长、招商运营主管、招商销售员9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991-3830373。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