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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立大财务观念 开创财务管理新局面
seszf-2014-000010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国资集团公司财务部
树立大财务观念 开创财务管理新局面
公开日期 2014-06-23 点击数

为提高管理效率,增进财务团队建设,共享优势资源,建立协调、统一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逐步完善现行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昌茂公司领导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要求,结合财务工作实际,决定自2014年起,在鄯善地区各权属企业实施大财务管理方案。通过树立“大财务”理念、逐步推行“大成本”战略、打造“大资金”平台、构建“大分析”体系,进而实现对环境更快速地适应、对战略更有力地支撑、对经营更主动地引导和对风险更有效地防控。

大财务管理坚持四权不变原则,即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理权、财务审批权不变;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会计人员性质不变原则,即保持以各单位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坚持遵循法规、政策和有关财务制度的原则;实行会计集中管理、每季度绩效考核,确保各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更为规范,财务管理水平更上新台阶。

自2月起,公司对鄯善地区权属各单位,根据其业务要求、繁简程度,并结合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知识层次、年龄结构等,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协调,开始实行大财务管理。实施大财务管理初期,会计人员人事关系暂时还在原单位,便于接轨过渡。但在时机成熟时拟推行会计委派制。大财务管理中心设中心主任一名,由公司总部直接派出兼任;成员为各单位的会计人员。各会计人员仍负责原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昌茂公司制定了《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大财务中心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规范、业务流程及考核要求。考核侧重业务基础考核和管理效能考核,针对现阶段现状,加大了总部的考核比重。

大财务管理试运行2个月以来,进一步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了对各单位的收支管理与监督,切实提高了财务管控力度;对统筹协调优势资源,加强财务团队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各企业财务人员对重大财务事项监督审核、财务预算、决算的审核、财务经营信息反馈、财务政策适应协调等方面明显增强了职能。今后我公司将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细节,切实树立大财务理念,开创财务管理的新局面。(国资集团公司财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