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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政务网站归并迁移工作的通知
seszf-2015-000053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admin
关于做好政务网站归并迁移工作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5-07-17 点击数

新兵办厅字〔2015〕4号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开展兵团政务网站普查整改工作,着力解决政务网站“小、散、软”等突出问题,加快政务网站集约化建设步伐,推动兵团政务网站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兵团决定将原计划2-3年完成的师(市)网站迁移工作提前到今年内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网站归并

兵团机关各部门建设的网站,凡中央国家机关无明确要求且无必要单独设立的,由兵团信息中心负责在6月30日前,统一将此类部门网站以栏目、频道等形式归并到兵团政务门户网站。各师(市)机关部门独立建设的网站和依托师(市)统一网站系统建立的子站,原则上也要在6月30日前以栏目、频道等形式归并到师(市)政务门户网站。团场机关部门一律不设网站。上述网站归并后不再列入普查范围。兵团机关网站被归并的部门仍然参加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考核,其中“互动渠道”和“效果指标”两个指标项目以兵团政务门户网站相关内容为准。

二、 关于网站迁移

凡兵团机关部门独立建设的政务网站,要在6月30日前全部迁移到兵团统一的政务网站系统中。独立建站或未设立政务网站的团场,由师(市)统一组织,在6月30日前全部以子站形式设立网站或将原网站迁入师(市)统一网站系统。各师(市)统一的网站系统(含团场子站)原则上年内迁移到兵团统一的技术平台上,条件成熟的师(市)力争在6月30日前完成迁移工作。

三、 有关工作要求

政务网站归并迁移工作由兵团办公厅负责,各师(市)政务网站归并迁移工作由师(市)办公室负责。其中,兵团机关各部门政务网站归并迁移、师(市)政务网站系统迁移具体工作,由兵团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兵团机关需要归并迁移网站的部门,于5月28日前将归并迁移申请及栏目、频道设置方案提交兵团信息中心。各师(市)于6月5日前,将归并迁移计划、方案提交兵团信息中心。

政务网站归并迁移,是兵团政务网站普查整改的重要内容,更是推动兵团政务网站科学发展的有力举措,不仅决定着这次普查整改的成效,而且对兵团政务网站发展具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既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各级政务网站资源共享难题,杜绝分散建设、重复建设,从而缓解兵、师、团人员少、资金缺、技术弱等实际问题,也有利于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力量做好网站内容保障。

这项工作涉及面宽、协调难度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兵团统一安排行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要组织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网站归并迁移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落实。同时,还要统筹兼顾,做到归并迁移与内容保障、检查整改两不误。归并迁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兵团信息中心沟通解决。

联系人与电话:李大涛 0991-2890792 13999819112

2015年5月20日


附件:兵团全国政府网站第一次普查统计摸底情况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