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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13-000021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十二师卫生局 | |
名称 | 转发关于印发“2013年兵团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3-12-05 | 点击数 |
师食药监发〔2013〕3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国资公司相关部门,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师医院:
现将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兵团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五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按照《2013年兵团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任务,确定牵头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充分利用好国家局网络提供下载的资料,认真完成“五项任务”。
二、细化指标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各单位要在9月1日当天,全师同时围绕“防止滥用成瘾性药物”这一主题,通过现场咨询、专家讲座、走进社区发放科普资料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
(二)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不断完善科普讲座形式和内容,各单位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师资库,全年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不少于2场次。
(三)要大力开展户外公益宣传,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氛围。国家局设计了户外公益宣传画样稿,师药监局将会从国家局网站“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栏目下载,各单位可在公交站牌、集贸市场、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安全饮食用药公益宣传。各单位投放户外宣传牌不少于5块。
(四)要积极建设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这项活动其实是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开放日活动的拓展和提升,各单位建立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中心站,统一设置内容与风格一致的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栏,提供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片。除五一农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团外,其余五个团场各建一个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
三、强化检查评估,确保科普经费专款专用。师药监局今年将加强科普宣传的督查与评估,把平时督查情况与年终评估结果相结合,既注重年底任务完成情况,更重视平常科普行动推进进度情况。
十二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兵食药监办〔2013〕10号
关于印发“2013年兵团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兵团食品药品监督所:
现将《2013年兵团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9日
2013年兵团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2013年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兵团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的通知》要求,特制定2013年兵团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活动项目
2013年,兵团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兵团局的统一指导下重点开展以下活动项目:
(一)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201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的活动主题为“防止滥用成瘾性药物”。 9月1日当天,兵团局及各师局根据国家局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
兵团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科普专家志愿者库,加强专家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与管理。根据国家局提供的讲座材料组织专家进团场、进企业、进社区、进连队、进校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
(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播放”活动。
各单位要组织播放国家局制作的新版电视公益广告及安全用药情景短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拓宽播放渠道。可配合“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开展,集中在9月份进行播放。
(四)开展户外公益宣传。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户外科普知识公益宣传,统一使用国家局、兵团局编写的宣传资料和户外公益宣传画。
(五)建立“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活动。
兵团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国家局和兵团局的指导下,在各级建立100个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建立方案见附件2)。
二、活动口号与活动标识
今年,国家局确定了“网购药品看两证交易证和信息证”、“药品广告慎轻信虚假夸张不治病”、“药品使用遵医嘱 过度滥用危害大”和“药品过期早处理 服用伤身误病情”四条宣传口号,统一制作了相应的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各单位在活动现场布置、活动资料上尽量使用统一的口号、宣传海报及折页。
三、指标任务
2013年活动指标任务以国家局下达的指标任务为准。国家局下达相关指标任务后,兵团局将及时印发各师局。
四、活动材料
兵团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使用国家局统一制作的宣传材料,可根据需要在活动专题网站(http://www.drughuloo. com )专栏上自行下载使用。
2013年新增科普材料如下:
1. 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片7部。
2.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教材10套(每套中包括文本教材、PPT、视频教材片各一)。
3. 安全用药情景短剧10部。
4.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海报设计稿5款。
5.“防止滥用成瘾性药物”科普宣传折页设计稿4款。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是中央转移支付延续项目,各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兵团局对今年科普宣传工作的安排,各师局要制定2013年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使用。
兵团局在加强本局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同时,将加强对各师局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科普宣传项目、金额进行支出,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且每年必须执行完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是作为地方财政资金的补充,不是此项目的全部资金,各师开展活动中不足资金应向各级党政积极争取,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效果。
各师局要加强对本辖区活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通过建立督查小组进行互查以及在本辖区内开展评选活动等形式,确保行动计划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条件的师局可围绕本行动计划,创新宣传模式,拓展宣传载体,探索更多公众喜爱的科普宣传形式。
(四)组织评估,检验活动效益。
兵团局负责全兵团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价工作。在科普行动完成后,兵团局根据各地上报的科普行动执行情况开展抽查,对各师行动目标完成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行动实施后的效益情况等进行评估。请各师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报送内容:科普行动情况总结、专家库建设情况及专家名册。
报送时间:10月20日前。
报送方式:纸质版加盖公章邮寄至兵团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btfda@163.com邮箱。
附件:1. 兵团201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
2. 兵团“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建立方案
附件1:
兵团201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为组织开展好兵团201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防止滥用成瘾性药物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现场启动仪式。
2013年9月1日,兵团局和各师局统一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现场启动仪式,组织开展开放日现场咨询、专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发布相关信息等宣传活动。活动场所以有条件的医院、药店为主。活动现场使用统一标语,即:“全国安全用药月”兵团(师、团)活动现场。同时使用“防止滥用成瘾性药物”这一主题。
(二)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
在安全用药月期间,国家局将利用“中国药监”微博,邀请有关专家,围绕“防止滥用成瘾性药物”这一主题,开展两次微访谈话活动,解答公众关心的用药问题,指导公众安全用药。
(三)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
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国家局将继续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电话号码8008101988),在工作日由药学专家每天8小时值守热线,回答公众的有关问题。兵团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安全用药月期间配合国家局向公众广泛宣传专家咨询热线电话。
(四)开展户外广告宣传。
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可利用国家局统一设计的海报开展户外宣传。
(五)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
国家局统一制作了2013年科普电视公益广告,各单位可于9月份在当地电视台集中组织播放。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在2013年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及相关的动员部署工作。继续结合本地特色,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在完成国家局和兵团局统一部署的任务的基础上,开展有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附件2:
兵团“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建立方案
为配合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万家“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按照指标要求兵团要建立100个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现将建站要求及各师局指标分配明确如下:
一、宣传站基本要求
1. 需有固定的活动场所。
2. 需有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组织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3. 需设置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栏。
4. 具有播放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资料的设施设备。
二、组建方式
兵团及各师局按照国家局的要求,依托有条件的社区、医院、药店、学校等场所,建立“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
三、组建指标
兵团建立两个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第一、三、六、八师在本地各建立9个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第二、四、七、九、十、十三师在本地各建立7个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第五、建工、十二、十四师在本地各建立5个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
四、工作要求
1. 需在宣传站悬挂统一的标示牌,标示牌使用统一的名称“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
2. 宣传站内要悬挂国家局统一设计的2013年科普宣传海报,海报样式可登陆宝葫芦网(http://www.drughuloo. com)进行下载。
3. 9月1日当天,围绕“防止滥用成瘾性药物”主题,在科普宣传站内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4. 要定期在科普宣传站举办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全年不得少于6次,活动内容与形式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五、组建时间
各级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需于2013年9月1日前组建完毕。
六、工作要求
各师局要利用组建的科普宣传站,配合做好201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兵团局要将各师建站情况,纳入对各师科普行动执行情况抽查、评估内容之中。请各师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报送内容:科普宣传站名称、地点、负责人、联系方式(以表格形式)。
报送时间:10月20日前。
报送方式:纸质版加盖公章邮寄至兵团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btfda@163.com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