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关于印发《兵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seszf-2017-000232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兵团政务网
关于印发《兵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7-03-27 点击数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兵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更好发挥品牌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中的引领作用,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重要意义

品牌是信誉的凝结和质量的象征,是企业创新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今后一段时期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兵团大力推动实施品牌战略,坚持扶持和培育相结合,鼓励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品牌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十二五”末,兵团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2件,新疆著名商标91件,新疆名牌产品62个,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对提高兵团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目前品牌建设与兵团经济发展形势和要求仍存在不适应的问题,商标注册率、注册商标使用率和自主品牌出口率等指标偏低,品牌产品规模小,在全国影响力大的品牌数量偏少,品牌影响力不大,品牌促进和引领消费的作用还不强。因此,兵团各级要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全面提升兵团品牌形象,提高消费者对兵团品牌产品的认知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充分发挥知名品牌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实现兵团产品向兵团品牌的转变,推动兵团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 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兵团党委、兵团的具体部署,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行政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大力夯实品牌基础建设,推动供给结构升级,引领需求结构升级,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加快个性化、层次化、多元化品质产品的有效供给,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满足消费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力争到2020年,兵团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品牌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自主品牌和知名品牌数量显著增加,品牌价值和效应显著提升,品牌建设成果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在区内外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力争实现中国驰名商标数量达到15件以上,新疆著名商标数量达到120件以上,新疆名牌产品达到95个以上,商标国际注册数量明显提升,“三品一标”认定面积达到兵团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85%以上。加快推进兵团公共品牌建设,通过品牌引领促进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供给结构、供给产品更加适应需求结构和消费需求的变化。

三、 主要任务

发挥好行政、企业、社会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之以恒,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制约品牌发展和供需结构升级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法规环境。加快行政职能转变,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保驾护航。完善标准体系,提高计量能力、检验检测能力、认证服务能力、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不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增强科技创新支撑,为品牌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健全品牌发展扶持政策,净化市场环境。加强自主品牌宣传和展示,提高“兵团品牌”消费意愿。

(二)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切实增强品牌意识,苦练内功,改善供给,适应需求,做大做强品牌。支持企业实施质量升级计划,指导企业以各级质量奖获奖企业、同行业知名企业为标杆,开展竞争性绩效比对,加快标准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追求卓越质量,不断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和测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开展质量攻关、QC小组等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提升品牌价值和效益。鼓励企业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决策者、产业工人的质量素养,倡导和铸造工匠精神,不断提升企业质量发展活力。

(三)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支持自主品牌发展,助力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培养消费者自主品牌情感,增加对自主品牌的认可度和消费信心,扩大自主品牌消费。发挥好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加强中介机构能力建设,为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关注自主品牌发展,讲好兵团品牌故事。

四、 重大工程

围绕主要目标,按照可操作、可实施、可落实的原则,抓紧实施以下重大工程。

(一)实施制造业品牌培育工程。

加强制造业品牌建设。围绕《兵团贯彻〈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开展兵团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研究,制定和实施制造业品牌培育规划,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重点在轻工、食品制造等传统产业领域,探索开展品牌资源整合,突出兵团特色优势;在纺织、化工、建材等领域,推动企业加快质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丰富产品系列品种,提升产品档次;在农业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等领域,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管理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积极争创知名品牌;指导条件成熟的园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师(市)制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研究确定区域发展定位,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性整体解决方案。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针对工业消费品市场热点,加快研发、设计和制造,及时推出一批新产品,促进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支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网络化制造、服务型制造和个性化定制,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在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实施质量公示和追溯制度,支持食品生产企业提高技术研发和精深加工能力,生产适销对路的功能食品。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际国内标杆企业,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工艺流程,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尽快推出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精品,促进制造业升级。(兵团工信委、科技局、农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按照兵团确定的“稳粮、优棉、精果、强畜、促加工”的总体思路,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依托兵团农林牧优质资源,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优质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品牌建设。以粮食、棉花、特色林果、畜产品等农业生产基地为依托,大力培育和发展品牌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快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优势特色农产品市场开拓能力。以棉纺、果蔬加工、饮料、乳制品、肉制品、油脂、葡萄酒、生物制品精深加工为重点,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驰名(著名)商标,推动农产品产业链由中低端向中高端延伸。鼓励农场职工加入行业协会或农工专业合作社,更好地拓展市场。推广“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商标(品牌)+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行业集中度,引导优势特色农产品企业加强品牌运作,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兵团工信委、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实施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快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强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创建线上销售渠道,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范围,满足消费者对新产品、功能性产品和高端产品的需求。(兵团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服务业品牌培育工程。

加强服务业品牌建设,积极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服务业品牌。积极推进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采用先进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产品,促进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重点在旅游、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客运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培育和发展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在物流、金融、人力资源、科技服务、农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领域鼓励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积极创建知名品牌,以品牌引导消费。(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食药监局、质监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生活服务品质。按照“一心一圈两带多点”的总体布局,重点建设“中国屯垦旅游”主体品牌,着力培育丝绸之路历史文化旅游、军垦文化红色旅游、大农业观光旅游、绿洲生态旅游、边境旅游和特种旅游等六大产品集群。积极开发红色旅游、农业旅游、生态旅游、自驾旅游等新业态和休闲度假项目,加大对特色手工艺品开发的支持力度,扎实推进旅游商品“兵团礼物”品牌化发展,增加旅游产品供给,丰富旅游体验,满足大众旅游需求。支持生活服务领域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服务专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放心安全的连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生活服务企业品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区养老建设,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生活服务中心,提供方便可信赖的家政、居家养老和健康医疗等服务。(兵团民政局、交通局、商务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需求结构升级工程。

努力提振消费信心。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为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状况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推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提高信用水平,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以节水产品、农膜、复混肥料、纺织服装、建筑装修材料、建筑防水卷材、食品包装材料、强制性认证产品等8类消费者普遍关注的工业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提振消费信心。(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农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扩大师(市)、团场和社区消费。主动适应居民生活质量改善需求,加快发展旅游、健康、养老、教育等服务消费,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庭服务等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扎实开展促进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发挥师团商贸综合体、商业街以及各类节庆活动对消费的拉动作用。加强社区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居民质量安全意识,树立科学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农资监管力度,清理“三无”产品,拓展品牌产品消费的市场空间。继续实施“百团万店”工程,支持电商及连锁商业企业打造城乡一体的商贸物流体系,保障品牌产品销售渠道畅通。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释放潜在消费需求。(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 保障措施

(一)做好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围绕兵团“十三五”品牌建设目标和产业政策,加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建立品牌建设推进机制,按照“统一领导、行业牵头、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原则,兵团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兵团品牌发展战略实施工作,兵团工信委、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旅游局等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品牌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各师(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尽早取得实效。

(二)完善品牌发展的激励政策。加快行政职能转变,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品牌发展扶持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将实施品牌战略奖励、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快推动品牌建设,做大做强兵团品牌。发挥各级质量奖项激励作用,鼓励产品创新,弘扬工匠精神,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对获得其他品牌荣誉的企业,按照新兵办发〔2010〕28号文件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企业2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奖励企业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新疆名牌产品称号的,奖励企业10万元;对获得新疆著名商标的,奖励企业5万元。对知名品牌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各师(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扶持激励政策,发挥推动品牌建设的“共振”效应。

(三)强化品牌建设的质量基础。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为品牌发展提供持续动力。鼓励企业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组建重点领域标准联盟,加快开展团体标准制定,推动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和支持兵团大型企业和科研单位创建国家、兵团重点实验室,提升检测和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增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培育能力。充分发挥国家、兵团和各师(市)产业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大力扶持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攻关及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项目。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提高产品设计能力。支持重点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消费需求,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

(四)优化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

严格市场监管,加强品牌保护。加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力度,实施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市场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尤其要强化对驰名(著名)商标、涉农商标、涉外商标和名牌产品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商标品牌违法大要案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名牌的积极性。

加强品牌宣传,唱响兵团品牌。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传媒技术等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品牌战略,展示优秀品牌,讲好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增进社会公众对兵团质量的信心。鼓励和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电子商务平台、国内外展销洽谈做好品牌形象传播,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各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品牌的宣传策划工作,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