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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6月兵团电子政务整合应用情况的通报
seszf-2015-000056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十二师新闻
关于2015年6月兵团电子政务整合应用情况的通报
公开日期 2015-08-17 点击数

新兵办厅字〔2015〕10号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5年6月兵团电子政务整合应用情况结果通报如下:

一、 共性应用系统使用情况

(一)电子文件交换系统(依使用率排序)。

兵团机关政务内网电子文件交换系统使用率较高的部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务局、工信委、国土资源局、编办、保密局、法院、兵直党工委、工会、安全局、安监局、工商联、妇联。

(二)协同办公应用(依使用率排序)。

1. 兵团机关政务外网协同办公使用率较高的部门:统计局、审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兵直党工委、科技局、国资委。

2. 兵团机关依托协同办公平台深化应用的部门:

(1)办公厅实现了兵团内部制发的、可公开发布公文的网上流程作业处理。

(2)财务局、国资委实现了出差审批,请、销假平台办理。

(3)兵直党工委、政研室、教育局、财务局、国资委实现了部门考勤平台管理。

(4)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审计局、国资委、兵直党工委实现了公文无纸化办理。

3. 兵师政务外网协同办公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的师(市):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师可克达拉市、九师、十师北屯市、建工师、十四师。

(三)网上开展行政审批。

1. 已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部门:建设局(环保局)。

2. 完成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公示的部门:文广局(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委、民政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外事局、安监局、食药局、人口计生委、质监局。

3. 未完成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公示的部门:民宗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

二、 网站归并迁移情况

2015年5月,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务网站归并迁移工作的通知》(新兵办厅字〔2015〕4号),要求兵团机关51个部门于6月30日前,完成网站归并迁移工作;要求各师(市)原则上于6月30日前完成部门网站归并,网站系统(含团场子站)于年内迁移到兵团统一的技术平台上;各师(市)独立建站或未设立政务网站的团场,由各师(市)统一组织,在6月30日前完成统一建站。现将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兵团机关完成情况。

除组织部、国土资源局外,49个机关部门均已按照要求完成了网站归并迁移工作。

(二)师(市)完成情况。

1. 完成部门网站归并的单位:二师铁门关市、三师图木舒克市、五师双河市、六师五家渠市、七师、九师、十二师、十四师。

2. 完成师(市)网站系统迁移到兵团统一的技术平台上的单位:二师铁门关市、九师;已开展师(市)网站迁移工作的单位:五师双河市、十三师。

3. 完成团场统一建站的单位: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师可克达拉市、五师双河市、七师、十三师、十四师(注:因建工师无团场,无需建站)。

4. 未开展师(市)网站归并迁移工作的单位:一师阿拉尔市。

三、 基础资源整合共享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兵团电子政务整合应用的通知》(新兵办发〔2015〕30号)要求,机关各部门已建的网络、数据中心,原则上于2015年年底前迁入兵团统一政务网络和数据中心。

本月开展数据中心迁入准备工作的部门:人口计生委。

四、 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内容建设情况

(一)兵团机关部门互联网政务网站内容保障情况(依保障量排序)

1. 内容保障达到考核指标的部门:红十字会、办公厅、科技局、交通局、纪委(监察局)、国土资源局、食药局、商务局、文联、团委、安监局、宣传部、民政局、妇联、司法局、党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卫生局、国资委、兵直党工委、农业局、统计局、法院、发展改革委、工商联、审计局、外事局、建设局(环保局)、残联、统战部、党史研究室、信访局、质监局、编办、组织部、工信委。

2. 内容保障未达到考核指标的部门:政法委、政研室、教育局、公安局、财务局、水利局、人口计生委、监狱管理局、工会、保密局、管理局、档案局、老干局、检察院、援疆办(经协办)。

(二)协同办公政务信息发布模板使用情况。

1. 已使用的部门(依发送量排序):

国土资源局、纪委(监察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科技局、组织部、兵直党工委、团委、安监局、卫生局、国资委、监狱管理局、宣传部、司法局、管理局、教育局、商务局、保密局、质监局、食药局、检察院、妇联、残联、档案局、水利局、民政局、党史研究室、审计局、发展改革委、党校、信访局、老干部局、编办、人口计生委、工信委、外事局、统计局、财务局、统战部、文联。

2. 未使用的部门:

工商联、援疆办(经协办)、政研室、建设局(环保局)、红十字会、农业局、法院、政法委、工会、交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三)兵团机关政务内网网站内容保障情况(依保障量排序)。

1. 提供内容保障的部门:办公厅、科技局、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卫生局、组织部、法院、宣传部、教育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保密局、党校、监狱管理局、兵直党工委、管理局、档案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口计生委、质监局、财务局、农业局、团委、统战部、政研室、发展改革委、工信委、食药局、援疆办(经协办)、工会、残联、检察院、日报社。

2. 未提供内容保障的部门:巡视组、信访局、党史研究室、老干局、政法委、610办、编办、公安局、司法局、建设局、交通局、商务局、审计局、统计局、外事局、妇联、工商联、军事部、武警兵团指挥部。

3. 未接入内网的部门:安监局。

201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