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关于开展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seszf-2015-000083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兵团办公厅
关于开展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5-09-21 点击数

新兵发〔2015〕53号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兵团农业、团场和农牧工的基本情况,掌握农业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团场发展新面貌和农牧工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兵团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普查对象和范围

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兵团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连队(社区)住户,包括连队(社区)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连队(社区)、村民委员会;团场(镇)和乡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 普查内容和时间

根据兵团农业团场发展变化情况和全面深化团场改革的需要,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型团场建设情况;连队(社区)人居环境与农工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 普查组织和实施

兵团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兵团决定成立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兵团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兵团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兵团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师团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财务、农业等兵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兵团各级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团场(镇)、乡人民政府和连队(社区)、村民委员会的作用,从团场(镇)、连队(社区)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各级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 普查经费保障

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兵团各级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财务)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 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兵团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5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孔星隆 兵团副司令员

副组长:刘以雷 兵团兵团副秘书长

王新农 兵团统计局局长

王贵荣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总队长

成 员:许先锋 兵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世荣 兵团党委政研室副主任

伍新南 兵团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辉 兵团民政局副局长

胡克明 兵团财务局副局长

李佼玉 兵团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生龙 兵团水利局副局长

赵福义 兵团农业局副局长

李永强 兵团统计局副局长

高新康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樊 凯 兵团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兵团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永强、高新康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