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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连队进家庭进网站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seszf-2016-000279 主题分类
来源 作者 兵团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连队进家庭进网站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6-02-17 点击数

新兵办发〔2016〕10号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连队进家庭进网站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兵团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连队进家庭进网站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连队、进家庭、进网站(以下简称“七进”)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191号),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建立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传授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为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消防宣传进机关。

1.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成立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机构,确定1-3名消防安全宣传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负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种工作制度、档案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图片、文字或录像等),机关干部普遍掌握“懂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以下简称“一懂三会”)知识。

2.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至少有1名经过培训的专兼任教师,提高参训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水平。

3. 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4. 机关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有消防安全内容,重点部位设有消防安全标志,定期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二)消防宣传进学校。

1. 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消防安全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建立档案,有争创“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计划和措施。

2. 中小学、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使用全国统编的消防安全教材,每学期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评比。幼儿园推广全国“消防安全示范课”。

3. 高校、高中将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纳入军训内容,不少于4课时,开展“四个一”科目(一堂消防常识课,一次疏散逃生演习,一次消防实操,一本消防知识小册子),使受训者达到“一懂三会”的目标。

4. 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消防器材设良好,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等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练。示范性高中、大专院校建立义务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5. 各院校要在宣传教育场所,配备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和常用消防器材。各师(市)建立消防安全教育体验馆。

6. 校园内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不少于2个,设置消防宣传户外公益广告牌不少于3块,学校校报、橱窗、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等阵地要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每学年与公安消防部门共同组织一次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7. 各院校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119消防日”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参加消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使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三)消防宣传进社区。

1. 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内容中,明确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责任人。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居民防火公约》、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老弱病残户防火巡查等。

2. 开展“社区消防平安大使”活动并履行相应职责。发动和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消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每半年组织一次“社区消防平安大使”消防知识技能培训,每年对社区消防“平安大使”服务活动进行总结、考评和表彰。

3. 社区内的室内(外)消火栓或消防用水池、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处设置明显标识及操作示意图。消防车通道、居民楼道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标识,提醒居民不要堵塞、占用。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检查、保养、维护,确保完整好用。

4. 社区楼宇电视、户外视频等经常性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社区醒目处设置不少于2块的消防宣传牌、橱窗或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年至少更新4次。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时,公共场所悬挂不少于4块的警示性标语。

5. 有条件的社区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场所),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宣传教育资料(火灾案例、消防挂图及音像资料、书刊)和消防训练演示器具等,并经常向居民开放。

6. 社区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或防火检查自查互查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家庭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等消防宣传活动。社区居民受教育率达80%,60%的居民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的要求;宣传教育活动档案齐全。

7. 每年“119”消防日和重点时期,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消防宣传进企业。

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工作责任考评内容,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责任人,建立工作档案。企业要不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2. 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文化教育,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建立相对固定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场所,配备消防宣传影视、图书资料和消防演示器材。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3.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维护完好、标识醒目,操作使用方法用文字或图例标明;企业、岗位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板、标语;经常性地利用广播、电子屏幕等开展三提示工作(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

4. 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5. “119”消防日、安全月、安全周等消防宣传重点时段,在企业内部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演讲会、消防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五)消防宣传进连队。

1. 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创建文明连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和普法教育等工作内容。各级司法、人社、科技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内容。

2. 制订连队防火公约,建立连队义务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有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和责任人,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有条件的建设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配备相应的消防宣传资料与消防器材,经常组织职工参观学习,适时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3. 对留守儿童、孤独老人、智障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建立“邻里守望”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上门宣传消防知识、查找火灾隐患,落实紧急情况时的救助人员;根据夏收、秋收等农忙时节和火灾多发季节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形式多样地开展防火宣传。

4. 职工接受教育率要达到80%,连干部、民兵和职工群众要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六)消防宣传进家庭。

1. 将家庭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网格化管理、平安社区、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乡规民约、邻里守望等创建、评定内容。

2. 发动团场社区、连队、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定期开展以“发放一份居民防火公约、制定一份家庭应急疏散预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消除隐患、组织一次家庭疏散演练”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3. 宣传倡导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习惯,加强家庭防火检查。外出时,关闭电源、气阀、关好门窗;教育儿童不玩火;协助、提示独居老人或生活能力有障碍的群众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4. 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及当地有线电视、连队“小喇叭”、“村村通”等开展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 有计划地组织居民开展家庭火灾扑救、逃生、安全疏散等内容的消防演练活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使每个家庭成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6. 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照明、逃生自救器材;有条件的地区帮助弱势群体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七)消防宣传进网站。

1. 兵、师、团政务网站要制定消防宣传工作计划,网站内推出消防频道或专题,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发布当地火灾信息,报道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动态。公布火灾报警、火灾隐患举报电话96110。

2. 各级消防部门利用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向目标群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消防宣传和指导服务,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 兵团各部门、各单位官方微博、微信按照新媒体运行规律,以图文、视频、动漫等形式发布消防资讯、业务指导服务类信息。

4. 兵团各级网站、微博、微信平台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具有吸引力。

5.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网络媒体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火灾隐患,发布政府消防安全通告,报道工作动态和典型工作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领导,防火委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切实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工作局面。要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纳入国民安全教育体系、消防安全责任制、创建和谐示范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月和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落实。各级防火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狠抓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配合,相互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本辖区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基层消防监督人员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指导、帮助机关、学校、社区、企业、连队和家庭积极开展工作,利用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当地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经费投入,将消防安全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消防宣传“七进”活动的顺利实施。

(四)工作考核。各师(市)要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纳入当地年度消防安全考核内容之中,各部门要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纳入各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年度工作考评内容之中,通过督导考评,强力推动各项消防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