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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16-000332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作者 | 兵团办公厅 | |
名称 |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 ||
文号 | 主题词 | ||
公开日期 | 2016-01-15 | 点击数 |
新兵办发〔2016〕1号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精神,深化兵团高等学校综合改革,加快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深刻认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大意义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求,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兵团党委把“双创”作为发展动力之源、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和强盛之策,以“双创”为突破口,激发兵团上下潜能和创新活力,带动结构调整、动力提升、方式转换、增收创富,推动兵团经济走上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兵团高校应顺势而为、勇于担当,深刻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主动适应兵团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促进兵团高校与科技、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为兵团可持续发展和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 准确把握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抓手,通过优化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构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氛围,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兵团高等教育对兵团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的贡献度。
(二)基本原则。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服务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推进兵团高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坚持问题导向、面向新疆和兵团重大需求,把解决创新创业教育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把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汇聚兵团创新创业的资源和要素,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形成兵团上下关心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环境氛围。
(三)总体目标。
2015年起,全面深化兵团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逐步开展不同类型、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探索机制,优化方案,积累经验,营造氛围。到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具有兵团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与方法,产生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与成果,全面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比例翻两番。
三、 扎实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更新创新创业教育观念。
高校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全员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宣传,在全体师生中牢固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和面向全体学生的改革意识,明确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方向和目标,建立国家教学标准与高校办学特色、新疆和兵团需求相结合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推进人才培养由知识积累型向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型转变。
(二)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高校应根据国家新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人才评价标准,结合兵团实际,立足各校办学定位、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课内、课外和实践培养计划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设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班,遴选部分高年级本科生开展有创意、有创新价值、有产业化前景的创新研究。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新模式,探索校校、校企、校师(团)、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四)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调整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突出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有机结合,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衔接。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案例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开设具有行业和兵团特色、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必修或选修课程,突出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教学内容。加快引进和开发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类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建立兵团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有效利用优质信息化教学资源。
(五)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创造条件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鼓励教师及时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转化为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高校应深入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增强综合性实践环节的学生自主设计和生产应用,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考察和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努力实现考核结果与学生能力相匹配。
(六)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高校要加快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促进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平台的共建共享。大力推动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向在校大学生全面开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各种形式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创客空间,在有条件的师、团、开发区、科研基地等建立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形成有效的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培育体系。举办兵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积极组织兵团职业院校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各高校联合行业企业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大学生竞赛。
(七)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持续深化学分制改革,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化制度。实施弹性学制,放宽修业年限,允许学生通过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意愿和需求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制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探索建立学生个人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成果有机结合。
(八)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高校、学院、教学基层组织和教师要明确创新创业教育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业绩作为绩效考核和职务评聘的重要内容。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创新教育与创业指导教师培养培训规则,将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轮训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定期考核制度和淘汰制度。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允许高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聘请社会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进行转化,不断提高教师科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和水平,鼓励并帮助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九)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加强国家、自治区和兵团各项创新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对接,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扩大政策知晓面,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兵团各级要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的一站式服务。积极落实高校学生创业培训政策,研发适合学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建设网络培训平台。鼓励高校结合年度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自主编制覆盖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专项培训提升计划,或与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丰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能力提升。
四、 切实做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组织实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机制。
兵团各部门要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主动探索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建立兵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由教育局牵头,科技局、财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等部门广泛参与,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协调,整合相关优质资源,统筹推进兵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各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深入改革的重要任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部门牵头,财务、就业、科研、学生、团委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创新创业工作组,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建立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并报兵团教育局备案。
高校各学院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由学院主要领导主抓,各学院教学基层组织积极参与,持续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完善和落实日常教学管理制度,凝聚教师合力,有效保障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将创新创业教育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力度。
兵团各部门、高校和社会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支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兵团关于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高校要加大创新创业经费投入,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化经费支出结构,统筹安排经费支持创新创业教育,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设立创业风险基金等多种形式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三)积极推进各类改革试点工作。
以设立兵团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为抓手,积极推进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改革,创新教育教学理念,优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和培养机制,转变考评方式,提升培养水平和能力,摸索改革经验。建立一批以大学生为主导,以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为指导的跨学科、跨领域、跨专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强化大学生创新实践与动手能力。设立兵团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项目,积极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引导性支持,促进大学生协作创新、联合创业。在各师、开发区、团场落户的大中型企业中创建一批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拓展大学生对创业的实际了解。开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假期培训班,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体系,邀请专家、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风险投资人等为学生和创新创业教师授课。
(四)强化督导落实。
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兵团高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常态化评估制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结合高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各高校要将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情况、管理运行情况、学生实践成果等作为年度报告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和交流,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宣传引导。
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勇于创业、包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生态环境,使创新创业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
兵团办公厅
201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