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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20-000040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 作者 | 罗全 |
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 春节假期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国务院 办公厅 延长 2020 春节 假期 的通知 | |
公开日期 | 2020-01-30 | 点击数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