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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seszf-2020-000254 | 主题分类 | |
来源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 作者 | |
名称 | 十二师关于加快文化旅游和体育深度融合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 | ||
文号 | 主题词 | 文化旅游 体育 实施意见 | |
公开日期 | 2020-09-08 | 点击数 |
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兵团关于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十二师文化旅游和体育(以下简称文旅体)深度融合,为我师打造“首善之师、融合之城、宜居之区、产业高地”释放文化魅力、提供产业支撑,结合十二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和十二师党委构建“1+4+N”现代经济体系、345重点产业体系战略部署,以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为主线,突出规划引领、资源整合、项目推动、产业升级,全力推进十二师文化旅游体育深度融合,把“旅游+产业”培育成十二师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和新的增长极、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发展目标
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十二师打造成为新疆“一带一路”国际旅游门户、中国屯垦旅游目的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地标师。
“十四五”发展目标:旅游经济发展成效凸显。力争2025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000万人次,年均增长40%以上;旅游总收入突破100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文旅体深度融合,品牌创建成果丰硕。现有A级旅游景区全面提升,新创建A级景区6个;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级、兵团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建设1处影视基地;以头屯河谷为重点,突出农业休闲观光、康养与旅游结合,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体育公园和生态旅游示范区;重点打造3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推出5条以上旅游精品线路,将十二师打造成为兵团文旅体融合发展、旅游品质革命的排头兵。
三、主要工作
紧紧围绕发展目标,立足特色资源优势,重点实施“六个融合”和“十大行动”。
(一)六个融合
1.抓好历史文化资源、文物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与旅游的融合。发挥兵团先进文化示范区作用,大力发展一体多元、包容多样、相互欣赏、融合开放、具有兵团特色的现代文化。讲好十二师故事,充分挖掘十二师历史文化底蕴,将十二师历史发展脉络和散落在民间的人文故事进行系统整理,以团场为主线,集成红色革命故事、历史文化故事、人文掌故等,编辑十二师历史文化故事图册。打造先进文化示范区,融合屯垦文化、丝路文化,并以文艺作品、旅游景点、研学体验等多种形式表现,为十二师的旅游发展赋予民族文化之魂。摸清“家底”,深入挖掘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立十二师师级文保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联、各团场负责)
2.抓好文旅体产业基地的融合。深入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文化价值,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以西郊三场为核心区域,建设文化、旅游、体育、生态、农业、康养等业态融合的示范基地。推动体育休闲公园和以兵团屯垦文化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建设,带动承接文旅体产业聚集的所有基地整体发展为旅游景区景点。紧抓山东卫视拍摄山东女兵题材电视剧的契机,建设1个集拍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培训为一体的影视基地。大力推动城郊旅游产业融合,重点打造头屯河谷生态旅游体育休闲森林公园,做强西郊三场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产业带,充分利用104团“大话西游万亩桃园”等近郊采摘基地,天鹅之乡哈萨克民俗文化村落,形成城郊休闲度假的文旅集散基地。(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师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各团场负责)
3.抓好文旅体活动的融合。紧盯旅游景区、精品线路、重点活动,组织开展能聚集人气、传播文化、提供体验的文旅体融合活动。鼓励承办国家级、兵团级文旅体大型活动,走文体搭台、旅游唱戏之路。充分利用文化和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文化园区、田园综合体、城市广场等阵地,常态化开展特色鲜明的大型文艺调演、文化展览展销和体育赛事等活动。(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公安局、文联、各团场)
4.抓好文旅体节会活动的融合。整合我师文化旅游优势资源,倾心打造具有兵团特色、广泛影响的沙海老兵节、春播节、捡秋节,精心策划主题丰富的相关配套活动,切实提升节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形成并固化十二师文化旅游品牌,提升十二师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紧密结合我师山水特色,以头屯河河谷东岸、西山烽火台小镇、222团北轮台小镇、唐古道和走马川、47团沙漠等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开展步行、骑行、自驾、拓展、露营等户外休闲运动。引进和培育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机等低空运动项目,推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积极举办精品赛事,打造47团重走沙海老兵路特种体育比赛和头屯河谷森林公园马拉松赛、自行车赛等精品体育赛事。支持各团场、企业因地制宜引进、承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赛事和体育旅游主题活动。努力普及全民健身,大力推广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徒步、骑行、广场舞等全民可以广泛参与的健身休闲运动项目,传承、推广太极拳、武术等民间传统健身休闲项目。与各团场规划建设小游园相结合,完善小型体育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健身休闲场所和设施。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区域性传统文化旅游节会活动,将哈萨克族的赛马、“姑娘追”、221团“杏花节”三坪农场的“草莓节”、西郊三场和104团的“桃花节”、222团端午龙舟赛、亚心花海乐园系列节会、西山老君庙新年民俗活动、冰雪风情节等民间特色节庆活动,纳入政府引导推动的节会活动,形成“一团一特色”的民俗文旅体节会品牌。鼓励国内外文旅体机构到十二师举办文旅体节会、商务会展和学术交流活动。对社会力量举办节会活动所投入的宣传营销、运营管理等费用,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公安局、各团场负责)
5.抓好红色文化和旅游体育的融合。完善47团沙海老兵纪念馆、222团团史馆等红色纪念馆的基础设施,提高接待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沙海老兵这一红色旅游品牌,建设重走老兵路体验旅游线,使红色旅游景区成为传承兵团精神、老兵精神和胡杨精神的重要载体。用好人民解放军进军和田纪念碑、老兵纪念园、将军树、老兵驿站等红色旅游项目,丰富红色教育内容,拓展红色旅游内涵,打造红色文化旅游景区景点。力争创建1个国家4A级红色旅游景区和1个国家3A级红色旅游景区。积极对接周边地州,策划举办红色旅游体育节会及主题活动,大力培育47团到和田的红色旅游带。(师党委宣传部、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公安局、各团场负责)
6.抓好文旅体合作交流的融合。利用文化旅游节庆、会展、论坛、研讨、体育赛事等平台,构建与对口援疆省市、周边地州文旅体交流的合作机制。推创我师特色文旅产品外出展览展示巡演,邀请援疆省市文化团体来我师展演文化精品,促进人文交流活动。
加强文旅体和客户资源共享,推动兵地融合发展,与周边地州加强对接,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联合组织各类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加强精品旅游线路推介,积极谋划推进援疆省市干部群众畅游十二师计划。(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文联、各团场负责)
(二)十大行动
1.开展重点景区改造提升行动。大力实施景区改造提升工程,推动沙海老兵纪念馆、九龙生态园、亚心花海主题乐园、冰湖酒庄等景区提档升级,争创4A乃至5A级景区。推动万亩绿心、221团康养小镇、头屯河农场花田林海、222团北丝路唐风小镇、走马川景区争创A级景区,以景区打造推动我师旅游产业发展。(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各团场负责)
2.开展“智慧游十二师”行动。加强技术支撑,构建富有特色文化元素的智慧服务体系、管理体系、营销体系,为游客出行提供贴心管家、文化导师、金牌导游、全能导购等服务,增强十二师旅游的便捷性、舒适度和美誉度。支持3A级及以上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采摘园、农家乐、宾馆酒店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游客与旅行社、景区、酒店的网上预约。(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团场负责)
3.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行动。按照全区域规划、全要素配套、全产业链打造、全天候全季节拓展、全社会参与、全过程彰显特色文化的理念,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创建1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开展文旅特色小镇、体育休闲小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活动。整体打造优秀文化、优秀环境、优秀景观,推动资源、产品、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构筑共建共享、相融相促的旅游发展新格局。
积极推出文旅体“春赏花、夏消暑、秋收乐、冬滑雪”等四季产品,实现由“半年闲”到“四季游”的转变,打造全季旅游格局。(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各团场负责)
4.开展兵团自驾游大本营建设行动。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对接兵团建设兵团自驾游大本营、兵团自驾游集散地的目标,依托重点景区、风景廊道、重要交通节点,规划建设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和交通驿站,配套房车住宿区、汽车保养区、露天娱乐广场等设施,建设疆内外知名的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开发特色鲜明的自驾车房车旅游精品线路,开发户外拓展、励志教育、野营训练等主题研学产品,制定发布自驾游攻略,逐步建立自驾车房车经营体系,打造连接十二师的自驾旅游黄金线。(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各团场负责)
5.开展假日和夜间经济振兴行动。进一步丰富夜间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以美食和文化消费为主要方向,打造新疆游客集散中心餐饮区、师部周边、头屯河农场八钢片区、47团老兵镇夜市、五一农场夜市等夜间经济发展集聚区,建成有档次、上规模、特色鲜明的餐饮街区。挖掘餐饮文化内涵和价值,整合特色美食资源,提升旅游餐饮品质,举办十二师特色美食评选和美食节活动,邀请游客线上线下投票,评选一批特色代表菜肴,形成十二师美食谱。积极申报中华传统名小吃,提升旅游餐饮档次。(师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团场负责)
6.开展旅游“厕所革命”行动。把旅游“厕所革命”当作基础工程、文明工程、民生工程着力推进,坚持科学布局、干净实用的原则,按照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的要求,继续实施旅游厕所建设计划,全师旅游厕所要达到30座以上,实现重点景区旅游厕所有效覆盖。(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团场负责)
7.开展美丽十二师旅游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提升十二师旅游整体环境和旅游形象为目的,坚持与美丽中国、健康中国、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相结合,按照整顿与规范结合、治标与治本并重的原则,部门协调,上下联动,重点突破,综合治理,全面开展以文明团场、健康团场创建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旅游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有效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团场负责)
8.开展快进慢游交通体系构建行动。全面实施A级以上旅游景区连接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加快通往主要景区、乡村旅游点道路建设,沿途设置观光休憩区,打通游客到景区的“最后一公里”。加大城市快速通道和旅游观光道路建设,形成连接不同级别景点的绿道系统。在自驾车房车营地,配套房车住宿区、汽车保养区、露天娱乐广场等设施,为游客提供多样化服务。
支持旅游客运企业开通辖区观光巴士和通往全师各旅游景区的专(环)线车,加快构建旅游观光车、市区公交、出租车等各种交通方式相互衔接、零换乘的综合多维立体旅游交通体系。支持4A级景区开通“旅游直通车”专线,实现4A级旅游景区与临近城市、车站等交通枢纽的无缝衔接。
完善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将通往文化旅游区、重点乡村文化旅游景点标识标牌纳入全师的道路交通标识范围。新增或改版现有城区主干道与旅游道路衔接的旅游行车导向标识标牌、旅游行人引导标识导览图,实现主要景区周边道路、城区主要街道全覆盖。(师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各团场负责)
9.开展十二师旅游新产品开发行动。围绕打造兵团礼物,积极打造“十二师礼物”品牌。努力开发十二师文旅资源,加快文化旅游商品包装设计和工艺制作改进,彰显文化旅游商品的地方文化特色。巩固提升哈萨克手工艺品、沙海老兵系列产品、挂毯、天润牛奶等知名特色产品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引导开发一批能反映十二师历史文化特色和当代发展成果的创新礼品、旅游纪念品。
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制定完善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的引导扶持激励政策,积极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强化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培育形成体现十二师特色的文化创意类旅游纪念品。
加强产品推介。充分发挥节庆展会带动作用,“请进来、走出去”,吸引更多海内外游客来到十二师,购买具有十二师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工信局、各团场负责)
10.开展十二师文化旅游体育品牌宣传推广行动。丰富宣传营销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APP客户端、抖音、网络直播等新兴媒体和手机短信、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介,瞄准疆内疆外两个客源群体,策划举办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兵团特色的旅游宣传营销活动,推出十二师文化旅游风光片和旅游画册、旅游地图等宣传产品,产生多形式、广覆盖、立体化的宣传叠加效应。鼓励文化旅游体育协会、社团参与招商和组织文化旅游活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和协会主办、社会共享的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机制。(师党委宣传部、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网信办、融媒体中心、文联、各团场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师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保障重大旅游活动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旅游的市场监督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防范、风险预警、紧急救援、志愿服务等体系。各团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师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团场负责)
(二)完善投入机制
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师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资金,用于师重点支持的旅游产业项目、品牌赛事引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改善旅游交通运输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和兵团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参与旅游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在十二师境内举办“一季一品”、全国性和国际性精品体育赛事和旅游活动的承办单位,给予奖补支持。(师财政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负责)
(三)加强政策扶持
继续执行《关于加快十二师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师党办发〔2018〕97号)关于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用地规划、取得土地价格和用地指标上给予支持,对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品牌打造给予资金支持。(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工信局、各团场负责)
(四)规范市场秩序
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联合预审、监管机制,依法开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旅游景点、旅游活动和旅游企业(俱乐部)的日常经营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秩序。不断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加强与政法、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综合治理旅游市场。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切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师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委政法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负责)
(五)加强人才保障
大力引进和培养文旅体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服务技能人才。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完善旅游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引进旅游高端技能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人才兑现人才政策。(师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六)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将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考核纳入各团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师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第十二师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