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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机构可以申请?
答:经十二师卫生健康委认定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问: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团场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标准每生每月230元。团场城区(104团、常州街片区)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标准每生每月50元。婴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0天和4天)的,无补助,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执行50%的补助标准,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全额执行补助标准。
问:什么时候申报?
答:每年5月10日前申报上一年度11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的运营补助;11月10日前申报当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的运营补助。
问:去哪里申报?
答:机构所在地社会事务部门提交材料。
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十二师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资金补助申请表》,2.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托育备案回执等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场地使用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租赁合同、消防验收或备案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4.普惠托育收费公示材料及合规经营承诺书,5.托育服务台账资料(花名册、月度考勤记录、家长缴费凭证、服务发票、家长签字确认材料等),6.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问:补助资金什么时候到账?
答:前一年11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的运营补助原则上7月31日前发放到位;当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的运营补助原则上次年1月31日前发放到位。
问:办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答:十二师卫生健康委员会:0991-3717780
104团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0991-8769667
常州街管委会综合服务大厅:0991-3766007
三坪农场社会事务办公室:0991-3966064
五一农场社会事务办公室:0991-3961327
头屯河农场社会事务办公室:0991-3182157
西山农牧场社会事务办公室:0991-5931022
221团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0995-8625196
222团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0994-324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