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依职权注销工作的公告

前期2026年6月24日本局已发布《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依职权注销工作的公告》,对营业执照已注销、未主动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市场主体进行为期30日公示,公告期届满,无相关单位及个人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依法注销附件所列市场主体所持《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正、副本无论是否缴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部作废,许可效力终止,不得继续用于食品经营活动。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注销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十二师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向三坪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依职权注销工作的公告

食品经营单位311家名单(营业执照已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