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举行听证。听证标准适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