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具体事项

需要法制审核的具体情形

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含变更)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项目核准。
2.可能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核准。
3.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可能引发重大社会风险或群体性事件的项目核准。
4.项目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重审批关系或法律法规适用存在重大争议的。
5.适用听证程序作出核准决定的。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含重大变更)

1.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重大项目审查。
2.审查结论可能对区域能耗双控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
3.项目能评技术方案复杂,存在重大分歧或法律风险。

3

对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的处罚

1.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
2.拟作出取消一定时期内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的。
3.涉及串通投标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4.案件涉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事实认定困难的。

4

对违反节能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1.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
2.拟责令停产停业的。
3.案件涉及重点用能单位,社会影响较大的。

5

依法实施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1.查封、扣押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
2.涉及重大财产权益或社会敏感问题的。
3.案件情况复杂,强制措施合法性存在较大争议的。

6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决定

所有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决定。

7

未列入上述目录,但符合《兵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情形的行政执法决定

1.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2.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3.执法决定对第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发展和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