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第十二师党委办公室 十二师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师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促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师党办发2022〕17号)要求,现对序号1整改任务整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十二师个别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不深不透,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在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工作实践方面还存在差距;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的不够牢固,在处理保护和发展关系时态度仍不够坚决,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目标: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及时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销号工作

一是师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保护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2022年以来,师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生态保护相关内容38次。

二是师党委组织部在2023年师干部培训计划主体班次设置中,在课程设置上已明确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列入课程学习内容。

三是师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均按要求研究审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和相关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十二师党委组织部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718-724

受理部门:十二师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991-3728367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常州街189号十二师机关主楼230办公室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