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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师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优化创业融资服务,持续夯实稳就业、促创业政策支撑,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作用,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兵财规〔2025〕3 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师办发〔2024〕41 号)等政策文件,起草完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为保障政策科学、公平、可落地,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合理建议,现面向全师社会公众、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经营者、各类创业群体及相关行业单位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送审稿)》及配套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目录、内部审核意见、征求意见汇总表等全套材料。
二、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2026年8月3日 —2026年8月7日)。
三、征求意见对象
全师广大职工群众、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负责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者、就业困难人员、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各团场(园区)创业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及其他关心我师创业扶持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求重点内容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准入条件、身份认定标准是否贴合我师创业群体实际,有无放宽、细化或调整建议;
2.个体、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执行利率、财政贴息标准设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日常经营融资需求;
3.贷款申报材料、线上线下办理流程、多级审核时限、放款拨付流程是否简便,是否存在材料冗余、审批周期长、办事环节多等堵点难点;
4.贷后跟踪管理、风险防控、逾期贷款追偿、担保代偿相关条款是否公平合理;
5.人社、财政、合作银行、担保机构等相关单位职责划分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等问题;
6.政策落地配套便民举措、创业扶持延伸服务等其他补充完善建议。
五、意见反馈方式
1.线下递交:可前往第十二师人社局创业就业窗口现场领取、填写《公众意见征求表》提交书面意见;
2.电话反馈:联系人:赵子淇,联系电话:0991-3700361;
3.线上反馈:将填写完整的意见表或文字建议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jyj3718173@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注明 “创业担保贷款办法征求意见 + 姓名 + 联系方式”。
欢迎全师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共同优化我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