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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等文件精神,十二师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调整十二师殡仪延伸服务、公益性公墓和生态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意见征求时间:
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 2026年10月16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1.通信地址:十二师市民中心一楼行政审批大厅A区5号窗口,邮编830032;
2.联系方式: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91-3722638;
3.电子邮箱:fgw3668972@163.com
群众在反馈意见时,可以通过现场反馈、电话反馈或者将反馈意见发送至十二师发改委邮箱,请在反馈意见时言简意赅并说明理由,同时署名并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
附件:《关于调整十二师殡仪延伸服务、公益性公墓和生态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