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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二二二团委托,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了“二二二团阜北主干线道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公路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公路总长19.737km,主线路线起点位于准东石油生活基地主干道,主要控制点为222团6队、222团3队、222团8队。
本项目投资估算30922.39万元。
项目区地理位置图如下。
二、 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1、 声环境
公路建设施工阶段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具有高分贝、无规律的特点,它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北外环路投入运营后,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噪声源为非稳态源,车辆行驶时其发动机、冷却系统以及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
2、 大气环境
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有机械废气排放和施工扬尘,其中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最大。汽车尾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曲轴箱漏气、燃油系统挥发和排气筒的排放,主要污染物为CO、NO2、非甲烷总烃。
3、 水环境
施工期禁止任何施工废水以任何方式进入沿线渠道、排渠等地表水体。本项目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产生于桥涵工程的养护施工,不容易收集,SS含量一般为300mg/l~500mg/l,pH值约为10~14。经自然散失或蒸发损耗,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不设临时施工生活区,监理及施工人员住房、办公室等,在项目区租用工地附近的现有房屋,便于利用现有的给水、排水等市政设施,可以减小对环境污染和对生态破坏,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施工期禁止任何施工废水以任何方式进入沿线渠道、排渠等地表水体。
公路K0+700~K1+400段穿过“500水库“饮用水源地地表水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此路段禁止设置施工便道,不得设置沥青拌合站、水稳拌合站及预制场,施工过程中、禁止堆放建筑材料。
4、 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区的生态影响主要是:改变原有项目区动植物生存环境;道路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桥梁施工对水体生态环境的影响。
5、 风险分析
一旦运送危险品的车辆在与公路交叉的渠道(灌溉渠道或景观渠道)段发生翻车或泄漏事故后,危险品抛洒入渠道后将随水流扩散,造成渠水中有毒成份的浓度急剧增加,使下游渠道的水体质量大幅度降低,给下游农业生产或生态带来极大危害。公路K0+700~K1+400段运输危险品的车辆禁行。
三、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以减小噪声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影响。项目在建设期间应科学管理,施工噪声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标准。运行期通过设置减速带限制车速和禁止鸣笛来降低交通噪声。
2、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空气质量,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保护措施: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施工期施工人员的办公区应安排在施工粉尘作业点主导风向的上风向,避免施工粉尘和扬尘的污染等。运营期加强公路路面养护管理,发现破损面,即进行修复,避免破损路面继续扩大,产生扬尘污染大气环境。加强机动车管理,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强化车辆尾气排放监管和绿化措施来实施,同时须加强对建材、土石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及洒漏现象。
3、 水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在公路伴行的干支渠边、K0+700~K1+400路段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生活区、料场及临时渣场。严厉禁止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满身油污进行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在跨越渠道附近路段,规范筑路材料堆放,严禁向渠道内抛洒施工弃土弃渣等杂物。运行期加强公路运输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公路及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严格禁止尾气超标的车辆上路;禁止超载及运送散装粉状货物无遮盖的车辆上路;严格监控运载危险品的车辆。通过500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路段:在进入保护区的路段两侧设置警示牌,实施限速行驶,禁止运载危险品车辆通行。加强对在保护区内路段日常巡护工作。
4、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准备期和公路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公路沿线植被,尽量减少干扰和破坏,保证公路沿线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确保生态环境不退化等。运行期要做好公路两侧外坡面水土流失防护工作(如对两侧外坡进行修整,简单压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污染以及危险物品运输、交通事故等对环境生态的破坏和潜在危险。完善危险品运输的管理及抢救对策。
5、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须采用“统一收集、及时运送、集中处理”的办法处理,严禁乱排。施工换填土方及时拉运到弃渣场堆放,并简单压实,施工结束后进行简单平整,通过砾石压盖、表面绿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虽然在建设过程中和运营期会对公路沿线声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和影响,但从整体和长期效用看,利大于弊,只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其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完全可以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减轻或避免,最终达到开发与保护并举的目的,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在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保护要求后,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减缓,本项目建设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合理的、可行的。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认为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 针对项目的实施,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
3、 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4、 您认为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和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5、 对项目的实施持什么态度?
六、 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向网站提交、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发传真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第十二师二二二团
通讯地址:十二师二二二团机关
联系人:令国华
联系电话:0994-3241394
评价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境评价技术中心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6号光明大厦24层环评中心
邮政编码:830002联系人:孙莹珂联系电话:0991-2358782
传真:0991-2300943电子信箱:xjbthpzx@163.com
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