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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师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师实际,我单位起草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使该办法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12szjjcg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十二师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信函: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十二师五一农场市民中心西313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十二师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宏星 联系电话:0991-8780359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梳理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燃气管理办法》。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