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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十二师民政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彩票公益金总规模13.694万元。
(一)2025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资金规模:0.094万元。
支持内容:资金主要支持十二师2025年度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用于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十二师辖区养老服务水平。
执行情况:资金已于2025年5月6日,依据《关于拨付兵团返还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文件要求足额拨付到位。截止2025年12月31日,项目总体执行0.094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使用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开展2025年十二师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十二师辖区养老服务水平。
阶段性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绩效目标进行逐层分解、细化后的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项目产出目标
①数量指标
“开展公益项目数量”目标,指标值为“=1”个,实际完成1个,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
“彩票公益金项目完成率”目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彩票公益金到位率”目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③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目标,指标值“≥90%”,实际完成100%;
“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目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
“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率”目标,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100%。
④成本指标
无此项指标。
(2)项目效益目标
①经济效益
无此项指标。
②社会效益
“提升辖区养老服务基本能力”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显著”,实际完整为显著提升辖区养老服务基本能力。
③生态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标,预期指标值为“长期坚持”,实际完成为长期坚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相关满意度目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目标,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95%。
(二)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资金规模:6.6万元。
支持内容:资金主要支持十二师2025年度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
执行情况:资金已于2025年5月6日,依据《关于拨付兵团返还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文件要求足额拨付到位。截止2025年12月31日,项目总体执行6.6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使用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开展2025年十二师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全面、科学地了解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为制定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方案、合理分配养老资源提供依据。
阶段性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绩效目标进行逐层分解、细化后的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项目产出目标
①数量指标
“开展公益项目数量”目标,指标值为“=1”个,实际完成1个,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
“彩票公益金项目完成率”目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彩票公益金到位率”目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③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目标,指标值“≥90%”,实际完成100%;
“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目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
“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率”目标,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100%。
④成本指标
无此项指标。
(2)项目效益目标
①经济效益
无此项指标。
②社会效益
“提升辖区养老服务基本能力”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显著”,实际完成为显著提升辖区养老服务基本能力。
③生态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标,预期指标值为“长期坚持”,实际完成为长期坚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相关满意度目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目标,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95%。
(三)十二师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总体情况
资金规模:6万元。
支持内容:资金主要支持十二师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审查等服务。
执行情况:资金已于2025年5月6日,依据《关于拨付兵团返还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文件要求足额拨付到位。截止2025年12月31日,项目总体执行4.83万元,执行率80.5%。
2.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使用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开展2025年十二师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对全师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合规审查,全面筑牢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防线。
阶段性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绩效目标进行逐层分解、细化后的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项目产出目标
①数量指标
“开展公益项目数量”目标,指标值为“=1”个,实际完成1个,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
“彩票公益金项目完成率”目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82.99%,完成率82.99%。
“彩票公益金到位率”目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③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目标,指标值“≥90%”,实际完成100%;
“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目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
“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率”目标,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100%。
④成本指标
无此项指标。
(2)项目效益目标
①经济效益
无此项指标。
②社会效益
“提升十二师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能力”指标,指标值为“显著提升”,实际显著提升。
③生态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
“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管控工作”指标,指标值为“长期坚持”,实际长期坚持。
(3)相关满意度目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目标,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95%。
(四)民政宣传产品印制项目
1.总体情况
资金规模:1万元。
支持内容:印制各类带有十二师民政宣传标语的产品,做好民政政策宣传工作。
执行情况:资金已于2025年5月6日,依据《关于拨付兵团返还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文件要求足额拨付到位。截止2025年12月31日,项目总体执行1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使用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将民政政策传播到家家户户,让群众对各项惠民政策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促使各项惠民政策真正普惠于民、服务于民。
阶段性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绩效目标进行逐层分解、细化后的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项目产出目标
①数量指标
“开展公益项目数量”目标,指标值为“=1”个,实际完成1个,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
“彩票公益金项目完成率”目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彩票公益金到位率”目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③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目标,指标值“≥90%”,实际完成100%;
“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目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
“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率”目标,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100%。
④成本指标
无此项指标。
(2)项目效益目标
①经济效益
无此项指标。
②社会效益
“民政政策知晓率”指标,指标值为“显著提升”,实际显著提升。
③生态效益指标
无此项指标。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
“常态化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普及工作”指标,指标值为“长期坚持”,实际长期坚持。
(3)相关满意度目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目标,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95%。
第十二师民政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