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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师直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新兵发〔2022〕21号)等规定,现将《十二师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开。
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已完成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过程材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做到“一策一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师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十二师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十二师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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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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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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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印发《第十二师促进残疾人就业稳岗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
残联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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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印发《第十二师水网建设规划》 |
水利局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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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调整十二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政策 |
医疗保障局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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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燃气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