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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2号)《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6〕14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将第十二师康怡养老院等28家机构纳入十二师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8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十二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3700175
第十二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