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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残联正在开展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纠治工作,经核查,截止2026年9月20日,7名持证残疾人存在鉴定材料缺失、户证分离等问题,需重新进行残疾评定,师团残联已多次通过入户、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残疾等级重新评定的必要性和办理流程,该7名人员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重新评定。
为进一步维护残疾人证管理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批准残联可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相关规定,师残联决定对上述7名人员的残疾人证拟予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存在鉴定材料缺失、户证分离等问题且拒不重新评定的持证残疾人,共7名(名单附后)。
二、冻结期限与处理
(一)冻结期限。自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师团残联己依政策给予解答之日起,冻结期限为6个月。
(三)后续处理。冻结期间,师团残联将对上述7人持续开展思想动员工作。相关人员完成重新评定后,视评定结论办理残疾人证变更或换发手续。冻结期满仍未重新评定的人员,将依据规定对其残疾人证予以注销。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三、公示期限及反映渠道
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冻结人员有异议,或相关人员有重新评定意愿,请及时与师残联联系。
联系电话:0991-3713058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1715号天恒基大厦19层
邮箱:cl3713058
附件:拟冻结残疾人证人员名单
十二师残联
2026年9月21日